对胎仔具毒性。
妊娠3个月内应禁用。3个月以上的孕妇只有具明确指征时才选用本品。
四、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
特别提醒:由医生充分权衡利弊,经患者知情同意,并在严密监护下选用。
1、喹诺酮类:
多为C类药,包括吡哌酸、氟哌酸、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司帕沙星等等。
本来药物的临床研究结果表明,怀孕期间在治疗剂量不太可能产生实质性的致畸危险。
但是,由于此类药物对骨和软骨有很强的亲和力,可引起动物不可逆的关节病,或影响胎儿软骨发育,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应禁用!
2、磺胺类:
多为C类,本类药物易通过胎盘,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但人类无报道。
孕晚期应用可使新生儿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同时还可竞争性抑制胆红素与白蛋白的结合,引起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孕期慎用,分娩前禁用。
五、避免应用的抗菌药物
1、氨基糖甙类:
属D类或C类药。此类药物易通过胎盘,脐血药物浓度明显升高,对孕妇及胎儿有一定危害,孕期禁用或慎用。
2、四环素类:
四环素、米诺环素、多西环素,都属D类。
此类药容易通过胎盘和进入**,为致畸药。四环素荧光物质可沉积于牙釉质及胎儿骨骼,影响胎儿牙釉质及体格发育,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当孕妇肾功能不全时,可致孕妇急性脂肪肝,孕期禁用。
3、氯霉素:
可通过胎盘并进入**,对骨髓有抑制作用,用于早产儿可引起“灰婴综合征”。孕期和哺乳期禁用。
附:抗病毒药物
1、可选用的抗病毒药
阿昔洛韦、乏昔洛韦,属于B类。
2、禁用的抗病毒药
利巴韦林(病毒唑,三氮唑核苷):X类。
动物实验发现:几乎所有种类的受试动物应用本品后,都出现致畸和杀胚胎作用,孕期禁用。
利巴韦林: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六个月,服用本品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孕,育龄妇女及其伴侣应采取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立即报告医生。
(第二段)
细菌感染与病毒感染是临床上十分常见的两种感染类型。
一般说来,感染性疾病的确诊主要依靠病原学检测,其缺点是检测过程太长,可能会耽误疾病诊治。而对于一些危重感染性疾病,必须予以紧急处理。
因此,临床需要一些简便有效的感染类型鉴别方法。
看白细胞总数是高了还是低了?
一般来说,细菌感染白细胞总数升高,病毒感染白细胞总数降低。
其原因是致病细菌侵入机体后,在其趋化因子及补体活化产物的作用下,使吞噬细胞入血并向着感染部位移行集中,以此来和细菌作战,这样一个过程导致了白细胞总体上的升高[1]。
而病毒感染机体后,病毒释放或损伤细胞而释放出的毒性物质可引起炎性浸润。这种炎症浸润的细胞主要是单核细胞,包括巨噬细胞、浆细胞与淋巴细胞。许多病毒如水痘、麻疹、脊髓灰质炎等,虽被吞噬却不能被杀灭,在细胞内生长复制,引起白细胞的死亡[1]。
故病毒感染与细菌感染不同,多为白细胞下降。还有人认为:病毒尚有对白细胞及骨髓有直接抑制作用,这可能是病毒感染后白细胞减少的部分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病毒感染机体以后,一般要通过免疫这一关,有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这些功能完全依靠淋巴细胞进行介导,也就是说,在病毒感染时,淋巴细胞数量会表现为升高。
在这里强调几个特殊的例子:
一是伤寒杆菌感染机体后,白细胞总数是降低的。究其原因是伤寒杆菌产生内毒素,可麻痹吞噬细胞,阴止其移行,同时在吞噬细胞内生长繁殖,在致敏的淋巴细咆及其释放淋巴因子的杀伤破坏下,造成靶细胞溶解,导致白细胞减少。
二是临床上有些重症感染患者,因为感染较重,白细胞可能发生附壁,也就是贴附在血管壁上,这时血常规检测中的白细胞计数可以低于正常,其并不能完全反映外周循环的白细胞总数。这一类患者在经过治疗后,白细胞计数可以出现回升,即贴壁的白细胞又重新以游离形式出现在外周血中。所以针对这种情况,临床医生需要引起足够的警惕。
三是传染性淋巴细胞增多症以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都是由病毒感染引起,白细胞总数都增多,分类是淋巴细胞或单核细胞增多。
看降钙素原(PCT)和C反应蛋白(CRP)高不高?
降钙素原(Procalcitonin,PCT)是由甲状腺C细胞合成分泌的一种多肽,C反应蛋白是由肝脏合成的一种急性时相反应炎性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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