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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第五百六十九章 记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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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师父还是会一天隔一天地“发疯”出去找葫芦,好在是,这种频率,小和尚靠扫地的收入还能支付,这件事,也就逐渐失去了热度,但并不妨碍这些一同扫地的婆姨们经常拿这件事打趣儿小和尚。



在小和尚看来,许是因为师父曾有一个跟随他大半辈子的饮水葫芦,据说是师父的师父传下来的,是师父极为钟爱的一件随身品,但遗失在了雪原上。



可能,师父虽然疯了,但却一直想求一个念想吧,就像是自己觉得师父在哪里哪里就是家一样,师父也会这般想念他自己的师父吧。



刘婆子虽然上了年纪,但身体一直很硬朗,到底是被侯府二夫人三夫人一起搀扶过的老女人,也清楚自家“女婿”的不一般,虽说作威作福的事儿她干不上手,但对手下的这些扫地婆姨们可谓是极其较真,一定要将自己划分的街区给清扫得满意。



哪个婆姨敢诈唬冒刺,她也会毫不犹豫地怼回去,也不是没得罪过人,再小的“衙门”,它里头的水也深,可刘婆子就这般坐在“扫地什长”的位置上岿然不动,久而久之,大家也就都习惯了。



毕竟是能住在侯府隔壁的人家,肯定不一般。



前些日子,刘婆子忙活了自己新外孙的百日,没大半特办,更没收礼钱,倒是极为大方地带着米糕、馒头、点红鸡子来和大家伙分。



而这日,刘婆子又带来了不少东西,依旧是米糕、馒头、点红鸡子。



了凡小和尚伸手接过,道谢后好奇地问道;



“这是又生了?”



旁边一众婆姨当即笑了起来,



刘婆子也没好气地啐道:



“下猪崽也没这种下法啊,是我姑爷回来了,百日宴就得再办一次。”



“哟,这可真是丈母娘疼姑爷。”



“都说丈母娘看姑爷越看越喜欢,您这儿可是真比亲儿子还疼啊。”



“您还有闺女么?”



“去去去,去去去,少嘴碎,我家姑爷对我好,对我闺女好,就不兴咱心疼心疼人家,这一家人过日子,就得这般贴着心互相哄着日子才能过得平顺。”



理是这个理,



但能让一向节俭的刘婆子送出去两份百日礼且不收礼钱,也让众人着实好奇。



过日子,哪能是这般过法的哟。



刘婆子见人来齐了,



喊道:



“都搁这儿晒虱子呐,都动起来,干起来!”



大家开始忙活起来,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忽然有一群小孩跑过来对着;了凡小和尚喊:



“知了,知了,老和尚又发疯了。”



了凡看着他们,道:“又看上了哪家的葫芦?”



“不是,不是,老和尚把家里所有葫芦都丢到街上去了唉,你花那么多银钱给他买的葫芦,都丢出来啦!”



……



而在刘婆子家院子里,



平西侯爷正坐在板凳上。



在院子角落里,有一群鸡蜷缩在那儿,先前一只老母鸡在平西侯靴子旁拉了一泡鸡屎,差点脏了侯爷的鞋,侯爷一脚将那只鸡踢飞,一招“杀鸡敬鸡”之后,鸡群就不敢再靠近侯爷身边放肆了。



反倒是那只鸭,挺胸抬头地绕着平西侯迈着步子绕着圈儿,骄傲得无以复加。



剑圣抱着孩子走了出来,



郑侯爷开口道:“外头风大。”



“孩子需要晒太阳。”剑圣说道,“你没………”



剑圣及时止住了话头。



郑凡伸出手,道;“来,让我抱一下。”



剑圣将孩子递给了郑凡,郑凡抱着。



其实,孩子刚出生时,脸上褶皱多,不会好看的,但就跟充气球一样,几个月大的孩子,是最可爱也是最水灵的,嗯,再长大一些的话,就会具备明显的父母特征,就不好看了。



天天是个例外,自小到大,都是福娃。



“唉,我是真喜欢孩子啊。”郑侯爷感慨道。



“喜欢就自己……”



剑圣又打住了。



郑侯爷逗弄了会儿孩子,孩子哭了。



剑圣将孩子抱进去吃奶,随后,又走了出来。



郑侯爷指着那群鸡道:



“养这么多鸡干嘛?”



“生……”



剑圣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挺好,挺好,改明儿我也让人在侯府里养一些,自己喂的鸡,吃起来舒心。”



“所以,你今儿来,是做什么?”剑圣问道。



“没啊,就是来看看,对了,孩子取名了么?”



剑圣孩子刚出生没多久,他就跟着郑凡去雪原了,从雪原回来,又去了一趟楚国,耽搁了孩子取名。



不过,孩子的大名本来就不急,这年头,十岁了也没大名的孩子也很常见,很多黔首的名字,是在需要官府造册和服徭役时才会取,有条件的,找个老秀才,没条件的,造册的书吏就顺手给你取了。



“叫念祖。”剑圣说道,“北先生帮忙取的。”



郑凡点点头,看来自己不在家的这段日子,瞎子也很好地维系了邻里互助的关系。



“念祖,名字挺好。”郑凡伸了个懒腰,“以后,挣个爵位,也算光宗耀祖了。”



剑圣姓虞,是当年的晋国国姓。



“三句离不开爵位。”剑圣摇摇头,“当爹后,还是希望孩子平平安安的就足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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