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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三章 大侠
蛮横,也得恭恭敬敬地将老夫请上马车,好吃好喝地伺候着送予燕京;



他温苏桐在燕京都能被当作神像摆在那儿,老夫这要去了燕京,他燕皇不得亲自出城而迎,顺带喊一声:



天下文华今日归燕矣!



这岂非是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我姚子詹虽然一把老骨头了,但你信不信,燕皇愿意拿三千铁骑来换我入燕,与其这般,倒不如就在老家调戏调戏娇妻美妾,这才是为国着想,与国贡献。”



“…………”女人。



“怎么着,没话说了吧?”



“你这是诡辩。”



“呵,这不是诡辩,这世上,哪有非黑即白的事儿?也从未有过真正的道理可讲;



老夫蹉跎大半生,早年间喜欢风流写意,只觉这世间人事皆为俗物,污浊不堪,唯有老夫自己高洁芳华;



临了到老,被燕人这一锤子下来,方才明白过来;



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歌功颂德,太平盛世,



任你打扮得再漂漂亮亮,



终究敌不过人家的真刀真枪!



大侠,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是嘞。”



陈大侠回应道。



女人似乎还很不服气,但她也明白过来了,和这个老人打嘴仗,她是永远都不可能赢的,兴许自己的倔强,还是这个老头儿路途上的调味剂。



老人摇摇头,感慨道:



“早些年,老夫也曾向往过江湖,世人都说,我大乾的江湖最精彩,大楚的江湖最神秘,大晋的江湖最洒脱,唯独大燕的江湖,最为乏味。



乏味到四大剑客之一的李良申,居然是镇北军的一个总兵,哪里来的半分江湖中人的意气?



且燕国的盘子就那么大,燕国朝廷分一口,世家门阀分一口,镇北侯府再分一口,几家一分,这江湖里,哪里还能养得起鱼虾?



但现在来看,却是老夫看错了。



上京城下,我大乾百里剑,当世第一剑客,携其妹妹在镇北军铁骑面前仓惶而逃;



先前传闻,晋国京畿之地,晋国剑圣虞化平和燕人南侯一战,剑圣败北。



江湖,终究是江湖,因为上不得台面,所以才叫江湖。”



陈大侠停下了脚步。



“怎么着,大侠,老头子我这句话,你就不爱听了?”



陈大侠摇摇头,道:



“之前有人和你说过相似的话。”



“哟呵,哪儿的人?”



“燕人。”



“那倒是不奇怪,燕人只信奉马刀,别的,一概不信。”



“或许吧。”



陈大侠继续拉着车往前走。



姚子詹又喝了一口酒,指着前面的山峦,道:



“前头,差不多就是疙瘩山了。”



女人在此时开口道:



“世人皆知,您姚大家年轻时曾游历过天断山脉,却被野人活捉了过去,差点命丧此地,世间也将因此而消弭多少脍炙人口的诗歌华篇;



殊不知,这其中,居然还有这般弯弯绕绕。”



“也没啥弯弯绕绕,也不怕告诉你们,当年在这儿将老夫捉去的,正是赫连雄璧。



赫连雄璧那小子,当时还没当上他赫连家的家主呐,和老夫那会儿一样,年轻得很。”



“是赫连雄璧当初救的您?”女人问道。



“嘿嘿,胡扯,老夫当时也就在这地界游历,身边也有几个熟野人作伴,你们肯定想象不到,当初赫连雄璧那小子年轻时,可是个文骚种子;



居然一个人在这里饮酒吟诗,



被老夫听到了,



老夫就笑了两声,



然后就被这小子给抓起来了!”



陈大侠“呵呵”了两声。



“他居然没杀你。”



“是啊,他没舍得杀我,这里,是他赫连家秘密所在,按理说,他应该杀我,但他被我的文采所折服,答应我每天给他写一首诗,只要诗能让他满意,他就准我多活一天。



我就写啊写啊,足足给他写了三个月的诗。”



“现如今多少花魁千金难求您一首诗词,居然在那时那般廉价。”



“这是保命的诗文,廉价个仙人板板!”



姚子詹没好气地瞪了女人一眼,



继续道:



“三个月后,赫连雄璧就放了我,他让我不要将这里的事说出去。”



“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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