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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温柔
饭这俩字,女人就会说:“你把我当保姆是不是。”



什么时候,做饭变成保姆干的活,做饭不是做给自己吃的吗,男人一天到晚在外面打工。



能吃上家里饭的次数有限,父母那一辈的人也都勤劳的很,不用媳妇伺候。



所以,做饭就变成保姆了吗?



那么,你伺候的是谁?



这个社会,能够提供给甜姐这样,勤劳,想做事情的岗位其实也很有限。



庆幸的是她们能够拥有自己的逆鳞,可是那些无法拥有逆鳞的女孩子呢。



她们的手是用来做美甲的,衣服也是用来美的,接不过农村父母手里农忙的农活。



接不过城市父母手里的厂里流水线,接不过公司繁重的资料,好像只能拿得起酒杯这样子。



一双腿,也是除了四个轮的,都载不动她们沉重的躯体。



所以李凡,赋予了美丽一种价值,让美丽成为逆鳞的一种工作模式。



以后的企业家啊,都有责任思考,怎么去利用新人类转化为劳动力,创造出属于新人类的工作模式。



跟父母那个年代,无论男女,都是一双双勤劳的手不一样。



他们可能饭都不会做,也不会照顾人,三十多岁了,还觉得自己是个孩子。



要被万千宠爱。



正是因为看出这点,李凡才一举把逆鳞打造成飞天之龙,成功的方式从来都不一样。



李凡的成功,几乎无法复刻,也无法借鉴。



不然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



况且大多数工作,招聘美女的岗位,并不单纯,他们压榨美女价值的方式跟李凡并不一样。



一种是美丽自身的价值,一种不过是美色能够获取的利益。



李凡一向认可那句话:“一个优秀的企业家,是有功德的。”



“一个有功德的企业家,可以让很多的人实现自己的价值,还有人生理想。”



哪怕就是提供一个搬砖的工作,只要老板不克扣工资,不拖欠工资,这种岗位也是成就了一个人,成就了一个家庭。



矛盾就矛盾在于,大多数的企业家,能够提供岗位的人,只顾着充实自己的钱包,让自己赚到的钱每一分都浸透着鲜血。



可能是觉得李凡太耀眼了,洛一走过来下意识的抱着李凡的胳膊,这让周围的乡里乡亲的目光可就都有点耐人寻味了。



一个个打趣洛妈:“洛一这是给你带回来个好女婿啊。”



小脸通红的洛一也不反驳,见洛爸的目光,只瞅了他们一眼,并没有生气。



洛一害羞的吐吐小舌头对李凡说道:“我们回家吧。”



“我家里有我以前养的一只小猫,叫阿花,老可爱了呢。”



封九儿站在房车边,久久不动步,有些小心翼翼的说道:“我就不去了吧。”



徐冰看了李凡一眼,看李凡怎么说,就听李凡对封九儿说道:“怎么,还要我去拉着你啊。”



“难得来一次,尝尝洛妈的厨艺,也是一件不虚此行的事情。”



见所有的人都看着自己,封九儿最终还是跟随者大部队的脚步,走进洛一的家。



洛一的家,跟李凡家的老房子差不多,院子里有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



洛一急忙给李凡介绍道:“这是我哥,洛兵,跟你同岁哦。”



“哥,这不会是我嫂子吧,你都把嫂子领家了。”



洛兵尴尬的看着洛一说道:“这不是隔壁的姨给我介绍的一个朋友吗?”



“我不是跟她说逆鳞的创始人,今天要来咱们家吗?她就过来看看。”



“我们也是刚认识,对了,她叫杨晴。”



杨晴长的很漂亮,扎着一个马尾,显得很清纯,精神,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李凡。



她一眼就能看出,李凡这波人,李凡是最被尊重的那个,而且气质潇洒,目光洋溢着凡人没有自信和洒脱。



反观洛兵,就有点太过于老实的样子,肯定谈过的女孩子绝对不会多。



站在杨晴身边,多少有些怯懦,紧张。



这让李凡看到的第一眼,就叹了一口气,心想:“这见面,多少要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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