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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把荒野生存玩成了农场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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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一点半,



白家兄妹从苏慕白的竹屋离开,



在那里耽搁了一天,他们也得尽快回去,继续完善自己的庇护所。



按照交易的约定,



苏慕白让野狼带着他们去开采岩盐的矿脉那里,顺便也带一些岩盐回去,提炼食盐。



“哥,咱们今天回去,非得天黑不可……”



一边赶路,一边气喘吁吁的白灵说道,



昨天早上,他们从八点左右开始出发,除了在路上打猎耽搁了一会儿,几乎一直没有停下来休息,



等赶到苏慕白的庇护所时,时间也已经到了接近傍晚的时候。



现在时间一点多,哪怕不打猎耽搁,恐怕也至少也要晚上八九点左右才能到。



“没关系,到时候我们做两个火把就行了,而且有苏前辈的宠物领路,你觉得咱们能走的比昨天还慢?”



白剑看了一眼前方,



拖着竹筏的野狼在丛林里快速的穿梭,速度比他们昨天来的时候,快了至少三分之一。



而且这还是野狼,时不时在前面停下来,等他们的结果,



不然以野狼的速度,或许早就跑的没影了。



“还好苏哥哥给了我们一些大米,不然今天晚上回去,咱们就只能饿肚子了……”



白灵开心的抱着两个大竹筒,



今天收割谷子忙了半天的时间,她的手都磨出了血泡,



不过总得来说还算不错,临走时,苏慕白给了他们一些大米,大概有五六斤的样子。



白剑也明白,这是苏慕白不愿意欠他们人情,相当于用大米付了他们的工钱。



“咦?哥,我手上的血痂好像掉了?”



忽然,



蹦蹦跳跳的白灵,发现自己左手食指,和大拇指上的两个血痂不见了。



原本那里是两个血泡,不过挑破后挤出了血水,撒了一点金疮药,两个血泡就直接结痂了,



29而且一点也不疼。



但这才过了多久?



他们从竹屋出来到现在,也就两个小时左右吧?



结果那两个血泡干了的血痂,竟然就不见了,甚至连那两个血迹的伤口也不见了!



白灵伸手摸了摸,那里的皮肤嫩嫩、滑滑的,完全看不出来,那里被磨出了两个大血泡来着。



“应该是金疮药的效果……”



白剑仔细的看了看,



果然白灵的手指上的血痂全掉了,连一点的痕迹也没有留下。



白灵的嘴巴张成了O字形,“哥,你的意思是说,是苏哥哥给的金疮药,让我手上的伤口加速愈合了?”



“可是,这也太快了吧?”



白剑点头:“虽然我也觉得很难让人相信,但你除了涂抹了苏先生给的金疮药,又没用其他的药……”



白灵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的确,



她的手除了挑破血泡外,就只是敷了苏慕白给的金疮药,



她的手好这么快,也只能是金疮药的效果。



不过这药效也太夸张了吧?



两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就让她手上的伤口结巴,完全的愈合了。



而他们的直播间里,一群观众也惊呆了,



“这尼玛也太夸张了吧?从敷药到现在,也就过去了两个小时吧?我怎么感觉他们是在合伙卖大力金刚丸的节奏呢?”



“狗屁的大力金刚丸,我听说米国也研究出来了这种加快伤口愈合的药,只不过速度没有这么夸张,像主播手上的那种伤口,也需要二十四小时才能愈合……”



“卧槽,效果相差了十倍?”



“流弊,我决定我要去加入杰克苏骑士团,跟着我大苏神混了,古德拜各位!”



“等等,我也去……”



一溜烟的,白家兄妹的直播间,再次少了好几万人,



本就只有十几万人气的两人,差点一鼓作气的跌破十万。



…………



再说竹屋那里,



野狼离开以后,苏慕白留了一些谷种,用簸箕晾晒在竹屋外面,



剩下的谷子,则全部倒进大铁锅里继续翻炒。



不远处的海东青,站在一块石头上,梳理着羽毛,



相比起野狼来说,拉石碾子的工作完全不适合它,用事倍功半来形容再合适不过。



仅仅只是体型,野狼也比海东青高大好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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