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一些勇士死了,活下来的人并没有悲伤失落。
因为,还有一场大战等着大家。
其实这些乌鸦是瞄着到处倒毙的牛羊尸体,它们闻着血腥而来,来阿里克刚刚离开之际就聚集而来啄食牛羊。
阿里克决意带着兄弟们撤离,把探到消息告知大军。战斗中他们消耗大量体力,现在这些人就在桥村休息,意欲修整好了明日继续走。
那些落荒而逃的哥特兰战士向着维斯比疯狂逃去,不久就逃回了港湾。
前去打探消息的人们居然战败了?!糟糕的消息随着败兵逃跑的背影快速蔓延。
中午之际,疲惫不堪口渴难耐的人们回到了哥特兰的议事庭。
有多达二十名身份高贵的人聚集在议事庭,他们是维斯比的全部大家族的家长,以及全部的逃难而来村子的首领。
失败的事实挑战着所有人的神经,即便是因富贵而圆润的脸,现在有满是愁容的皱纹。哦,这些年纪是大了,他扎成辫子的白胡子都在颤抖。
这就是“白胡”哈肯,他年轻之际被称为“金胡子”哈肯,而今青春不再。他这一生注定没有成为勇士,却成了非常富裕的毛皮商人。
如果罗斯人只是在北边的海上和渔民打斗,布利斯诺斯家族并无损失,如今罗斯人已经打进岛中方牛羊的草场,这就是动了所有皮毛商人与整个岛屿农牧民的利益!他们,已经不能再坐看渔民蒙受损失无动于衷了。
“斯多克家族的斯维拉,你的脑子里全是羊油吗?还是你已经懦弱的成了一只肥羊?”哈肯瞟着白眼不屑道。
“你!你讥讽我。”斯维拉伸手直指叫骂,“现在丹麦人和北方的家伙们,他们在南边打起来了。我们只有一万人,就要单独和罗斯人战斗?我们能赢吗?!”
“你……果然是温顺的羊。”说罢,哈肯当众哈哈笑起来。
他开始审问撤回来的人,错愕的发现自己麾下的精锐是从拉文不在场?一种不好的想法闹到他脑子嗡嗡叫。
急忙有人哀嚎“拉文死了,他的头被罗斯人割下来。上百个兄弟死意,也确实有人原因跟随他。
知道了罗斯人派来了一名屠夫,这更坚定了斯维拉逃跑的意志“你们想要战斗,你们就战斗吧!我要带着我的家人撤离。我会前往丹麦,离开这个倒霉的岛。”
“你说什么?倒霉的岛?”哈肯怒目圆睁。
“怎么?这些年我们经历的还少吗?”
“这里分明是一片福地,我们都很富有。”哈肯辩驳。
“可是,我们很快就要完蛋了。兄弟,听我的,现在撤离还来得及。”
斯维拉已经不想再废话,他去意已决。他非常断定一件事,虽说现在消息还不确凿,罗斯人必然是大举入侵。哥特兰人从来是一盘散沙,最近的年月布利斯诺斯家族在快速壮大,罗斯人的袭扰也突然频繁,一向主动的哥特兰人现在居然成了被动方。
罗斯人这次敢于进犯岛屿内陆,他们必然是有备而来。
他已经转身在走,被哈肯的侍卫拦住。
“怎么?不让我走?逼我作战?”
“不。你可以走!但是你的私兵全部交出来。”哈肯恶狠狠道。
“为什么?那是我的人。”
“你?你觉得现在不
是哈肯,他的左手刚刚的瞬间拔出切肉的小刀,给予斯维拉致命一击,此举惊到所有人。
血溅了哈肯一身,斯维拉睁着眼睛死在土地上,鲜血仍从伤口处不停涌出……
哈肯仍不罢休,他躬下身子啐了口唾沫“逃跑的懦夫就是这个下场。”
本来主张战斗的人就是多数,毕竟岛民以渔民为主,三年来罗斯人的疯狂劫掠,岛民不但死了很多男人,现在普通人的生活都变得拮据。万恶之源就是罗斯人!他们不死,大家早晚都得饿死。
哈肯举着紧握长剑的右手,将沾血的匕首扔掉,“兄弟们,现在我就是哥特兰王!我今天就去祭坛,我要给神献上十名奴隶,我会用自己的血祈求奥丁赐予胜利。罗斯人的确可怕,但是我们集合所有人的力量,就能战胜他们!”
恐惧中的人们需要一个政治强人站出来为他们带来光明前景。
哈肯是这样的人吗?也许是的,至少此人的果决让人信任。
维斯比就是围绕着石船祭坛扩建成的大型定居点。
如今,最初的祭坛之地已经建成了巨大长屋,每一扇木门都有着精 被砍掉头颅的奴隶被倒着吊起来,而奴隶的血将室内的石船祭坛彻底染红。
富贵商人与村子的首领齐刷刷跪在长屋内,他们是整个血腥祭祀的参与者、见证人。
同样,一名瞎了一只眼的哥特兰岛的头戴鹿角盔(鹿角比罗斯祭司的要小,但有纯金的箍边)的男性大祭司,他一阵诡异的抽搐后,郑重宣告两件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