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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一章 比兔子跑得快
吴富贵神秘一笑,冲胡蝶道,“不要拿正常人的标准来衡量我,正常人做不到的事,我可以做到。”



他脚下一动,像一阵风,向草丛中的那只野兔跑去。



野兔何等机灵,拔腿就跑,四条小短腿同时用力,像弹簧一样,在地面一弹,就跑出一两米远。



野兔相当狡猾,跑之字形路线,一会往山下,一会往山上。



人在山坡上,连行走都很吃力,更别说忽上忽下的跑动了。



这只野兔曾被人抓过好几次,每一次它都在山坡上跑之字形,成功摆脱人的抓捕。



它以为,这一次也能顺利摆脱。



吴富贵紧追不舍。



他奔跑的速度越来越快,好像不受高低起伏的山地影响,如履平地。



他与野兔的距离,从最开始的50多米,拉近到30米,20米,越来越近。



“啊!”



胡蝶看着这一幕,很吃惊,红唇张开,粉舌半露。



吴富贵竟然在山林里跑这么快,几乎追上野兔了。



或许他真没吹牛,他确实不是一般人。



胡蝶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吴富贵奔跑的速度越快,他却不觉得累,体内反而有种说不出的快感,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在享受奔跑的快乐。



他能有这样的表现,是因为他刚得到仙人之戒时,进入仙戒空间,喝了泉水,身体被泉水洗精伐髓,体力远超正常人。



“跑呀,你接着跑。”吴富贵追到野兔的屁股后面,挥手往前拍,正好拍到野兔肉肉的屁股上。



野兔身体一颤,如同惊弓之鸟,血红的眼睛瞥了吴富贵一眼。



显然,它搞不懂,为啥这个人这么牛逼,比它跑得还快。



野兔这一转头,出了事故,没看到前面的大树,一脑袋撞到树上,脑袋一歪,四条腿一蹬,肚皮一翻,竟然撞死了。



“嘿嘿,没想到守株待兔的情景重现了。”吴富贵拎着野兔的两只耳朵,往回走。



无论活兔子还是死兔子,抓它时,并非抓兔子的小短腿,而是拎兔子的耳朵。



刚死去的兔子,不要丢弃,可以吃的,扒皮取肉,红烧或烹炒,都是绝佳的美味,隔壁的三岁小屁孩都馋哭了。



“胡蝶姐,看,我抓到野兔了。”吴富贵向胡蝶炫耀。



胡蝶围着吴富贵,转了两圈,捏捏他的肚皮,又掐掐他后背,眼神仿佛在打量人形怪物,“富光,你跟我说实话,你到底是人还是怪物?”



吴富贵笑起来,“我要是怪物,早就把你这个又美丽又有气质的美女吃掉了。”



胡蝶给他一个风情万种的眼神,不解道,“为何你比野兔跑的还快?按照常理,人不可能跑这么快。”



“因为我身体素质好呀。”吴富贵说道,“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打小就满山遍野地跑,身体早就练出来了。”



胡蝶道,“你有这么好的身体素质,完全可以去参加奥运会,稳稳拿个金牌,要是你不参加,实在是浪费你的天赋,暴殄天物。”



吴富贵说道,“要是我年轻十岁,我就去当运动员,可我快30岁了,年纪大了,不适合当运动员。”



他语气一转,“胡蝶姐,我带你们接着逛呗,等到中午,我请你们吃兔肉。”



胡蝶道,“我客随主便,你安排就是。”



吴富贵带着她们母女,在双-乳山上又溜达了一个多小时,引导刘子萱看花看草看树林间的野鸟。



刘子萱呆呆的,没多大反应。



胡蝶眼里闪过黯然之色。



看来,想用大自然的优美风景,治愈刘子萱的自闭症,是不可能的事。



还是去大城市,找专家寻医问药。



从山上下来,吴富贵带着她们母女,回到自己家。



他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还拿出一个大铁盆,倒了半盆水。



用菜刀在野兔的皮毛上划了几刀,扒开野兔的皮毛,取出兔肉。



胡蝶看不了这种血淋淋的场面,拉着刘子萱去门外等着。



刘子萱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吴富贵扒皮取肉。



胡蝶拉她离开,她都不肯走。



吴富贵看着表情认真的刘子萱,心里发毛。



刘子萱该不会在学习扒皮取肉的技巧。



他最担心的是,万一刘子萱情绪冲动,用这种方式对付人,问题就大了。



他试着和刘子萱聊天,刘子萱没有反应。



吴富贵只能提醒胡蝶,多观察刘子萱,避免她做出疯狂的事。



把兔肉全部取出来,用水洗干净,共有3斤多肉。



吴富贵问胡蝶,想吃红烧兔肉还是烹炒兔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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