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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五十二章 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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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薯跟土豆类似,它们的根茎长在地底下。



收货的时候,需要先把地表的秧子割掉,而后把土地里的根茎挖出来。



吴富贵在前面割秧子。



胡蝶与郭小雪跟在他的身后,把红薯秧子都拉了出去。



红薯秧子不能吃,但可以用来喂牛羊。



吴富贵没有养牲口,要秧子没用,就拉到地头,堆在那里。



等回村后,跟养羊的乡亲说一声,人家就推着小车,把秧子拉回家。



等到冬季,青草缺少的时节,给羊吃。



而后,吴富贵拿起四齿耙子,高高地举起,往地面砸去。



四齿耙子锋利的尖端,深深地刺入地下。



用力往上一拉,就把泥土翻了个底儿朝天。



长在泥土里的红薯,就露出来。



红薯长在地下,无法判断它们长在哪个位置,收货的时候,如果用铁锹,可能把地下的红薯拦腰切断,那就把红薯毁掉了。



而四齿钉耙,有巨大的缝隙,不容易毁坏红薯。



所以,乡亲们收获红薯时,都用四齿耙子。



红薯结的挺多的,一颗秧子上,有三四块红薯。



半个小时候,他们收获了上百个红薯。



吴富贵停止挖红薯。



有这么多红薯,够吃十天八个月了,剩下的红薯,继续在土地里长着。



其实,乡亲们收割红薯时,喜欢把红薯全部挖出来,带回家,放到地窖里储存。



但吴富贵觉得,那样费时费力,不如让红薯在田地里长着。



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从土地里挖出一些。



吴富贵选了一个表面橙黄色的红薯,用水果刀削掉皮,递给郭小雪,请她品尝。



郭小雪嫌脏,不肯吃。



胡蝶倒是挺捧场,结果红薯,咬了一口,涂着鲜艳口红的红唇,嚼了几下,“哇,红薯好好吃,又脆又甜,还有一股奶香味。”



“必须的。”吴富贵自豪地说道,“我们村的红薯,在整个市都很有名,是咱们市最好吃的红薯。”



“吹牛。”秦可飞冷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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