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雅原本是地火部的,女尊男卑。
在她的观念里,没有什么从一而终。
所以,即便被换给康拜尔,她也只是抱怨这个男的不行。
现在确信程云就是神使,就开始动起了歪脑筋。
神使夫人的说,有几个女孩子能做?
虽然不知道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意思,也懂得机会要靠自己去争取。
就算被封印了神力,那也是超凡的存在。这要是和程云有个一男半女,以后的地位可就高了。
神迟早要走,但和凡人所出的孩子却不一定。
到时候有个半神的儿女做依靠,这岛上还不是全归她说的算?
为所欲为的日子不远了啊!
眼珠滴溜溜的直转,不时的就会瞟一眼程云。
看的他心惊胆战。
这女的不对劲啊!她想怎样?
见识过诺雅之前的主动,程云没办法不多想。
当时要不是急中生智,答应送诺雅回地火部,他此刻怕是已经变成真正的男人了。
怎么对得起以后的女朋友和老婆?怎么对得起辛苦守身如玉的这些年?怎么对得起苏梅杨玉茹……
念头就此打住,程云怕再想下去自己会疯。
迟早都是要回家的,他只能娶一个为妻,否则肯定会被单身狗大军咬死。
礼法所不容也!
但选哪个,着实有些为难。
算了算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到时候再说。
想不通的事情,程云从来都不过多纠结,因为只会徒增烦恼。
还不如先填饱肚子的好!
于是将林乐乐放到一块石头上坐好,又拿回了自己的步槍,这才走到海边。
诺雅捧着鹰嘴陆龟也是累了,恭敬的将其放到林乐乐脚边,退到一旁休息。
还真是受到了荼毒,半步都不敢逾越。
程云也不管她,带着阿贝塔抓了些螃蟹,又捡了些贝类海参,准备拿回来烤。
要烤海鲜,当然得先生火。
但来的时候太急,又是半夜,程云和阿贝塔都忘了要带火柴。
林乐乐和诺雅就更不用说了,她们根本就没想过这事儿。
而且有程云在,她们都不担心。
林乐乐是见识过程云生火的,至于诺雅,现在要是问她,肯定会理所当然的回答:神使还能被火急死?
程云也没让她们失望,甚至,看到他的生火方式,诺雅越发的信服了。
简直五体投地。
程云是这样做的。
从身上的衣服里扣出一小撮棉花,搓成条,然后找了块向阳的石头,用脚踩住。
这样做当然不会起火,但他接下来的操作就有些匪夷所思了。
来回的蹭鞋底,然后拉住露在外面的一头,突然快速扯出棉条。
噗呲一声,棉条渐渐变黑,一朵淡蓝色的火苗也跳了出来。
接下来就简单了,添上细枯枝和落叶,然后等火大了加更大的柴禾。
轻松简单都没用半分钟。
诺雅目瞪口呆,但看看林乐乐,老神在在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要知道,身为土著的诺雅也是会钻木取火的,可程云这样的却从未见过。
只能感慨,神使果然是与众不同。
取火都这么厉害!
其实程云也是取巧了,要不是穿了从仓库里拿来的棉大衣,还真没法这么快的引火烧烤。
当然,取火的办法他至少会十种,用别的也行,只是没有这么快而已。
简单的一个举动,就能让诺雅膜拜如斯,程云要是知道非得笑死不可。
说到底,他这办法也是利用摩擦起火的原理,只是棉条比较易燃罢了。
之前还觉得穿棉大衣太热,这会儿倒是觉得有些庆幸。
省很大力气的说。
而且棉大衣夜里还能给林乐乐御寒,一举两得。
“糊了糊了!”阿贝塔急的跳脚,伸手把程云烤的螃蟹往火堆外推。
程云不禁黑脸发红,走神了啊!
但糊了也比生的好吃,依旧没有丢弃。
见他咔咔的把螃蟹整个嚼碎吞掉,诺雅也咽下口水。
神使还真就不是盖的,果然是什么都异于常人。
越发恭敬,也越发的想要和程云做点儿什么。
要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