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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二章 地龙金瓜
“其乐融融”的吃了夜饭,酒足饭饱后,尘牧带着醉醺醺的尘心离开。



苏九儿看了宁缺一眼,开始收拾碗筷,在外面忙碌起来。



房间中顿时就只剩下宁缺和古榕。



古榕笑眯眯的看着宁缺:“楼主,我已经加入还珠楼了,你看……”



他还惦记着获得打败尘心的力量,这可是他的动力之一。



“忘不了。”



宁缺笑了笑,抬手一挥,一颗约有两个拳头大小的金色小瓜出现在桌上。



金色小瓜叫“地龙金瓜”,也是仙品级别的天材地宝,土属性,含有一丝土龙之力,和拥有骨龙武魂的古榕极为契合。



就价值而言,地龙金瓜不在二十万年魂骨之下。



在宁缺拿出地龙金瓜的时候,空气仿佛顿时多了一种厚重的韵味,一股奇异的香气弥漫开来,让古榕忍不住吐了一口唾沫。



古榕并不认识地龙金瓜,但本能的感觉只要吃下此物,对自己会有很大的好处。



古榕问道:“楼主,这是何物?”



宁缺微笑道:“地龙金瓜,仙品灵物,最适合拥有龙族武魂的魂师,服用之后,可以固本培元,强化你的武魂,魂力提升应该不大,不过可以弥补你的根基,你吃的时候,记得把种子留下,我还有用。”



古榕和尘心不同,尘心原本也是宗门弟子,虽然剑宗被灭,但尘家基本没有弱者,修炼资源丰富。



而古榕是孤儿,出生后,连自己的父母是谁都不知道,若不是7岁武魂觉醒,能不能活到现在都是个问题。



小时候以乞讨为生,吃了上顿没下顿,更不用说修炼资源了。



起步比人晚,虽然武魂觉醒就拥有先天满魂力,并且是顶级武魂骨龙,但和尘心还是有很大差距。



这些都很难弥补,对于魂师而言,时间也是一种宝贵的修炼资源。



这种差距,越到后期越明显。



古榕知道,可是没有办法,小时候的经历成为了古榕的心魔,他从来都对世人笑,可对所有人来说,他的笑容都是僵硬的,并非由心而发。



他不懂人情世故,最开始笑脸迎人,只是为了能更好的生存,时间一久,笑容就成了古榕的面具,这也是笑面榕的由来。



尘心算是少数能走进古榕心中的人。



最开始是出于对尘心的嫉妒,他想打败尘心,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后来是因为尘心的真。



现在见宁缺将如此珍贵的仙品交给自己,古榕很是感动,从来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



这是报到金大腿了啊!



“那我就不客气了。”



古榕是爽快人,阴险狡诈,但不虚伪,感恩的话他不会说,但人情会牢记在心中。



地龙金瓜的使用方法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就跟平时吃瓜没什么差别。



古榕拿起地龙金瓜开啃,留下种子之后,三两下就把瓜吃进肚里,然后在院子里闭目打坐,吸收能量。



古榕本就是74级魂圣,吸收起来比尘牧服用仙品快了许多,不过因为年龄比较大,错过了服用仙品的最好时机,药力难免会浪费一些。



随着不断吸收,古榕的武魂骨龙不由自主的浮现在体外,围着古榕飞旋。



动静不小,好在宁缺已经提前将整个府邸设下了隔绝气息的结界,不会吵到邻居。



看着院落中的刺目金光,醉醺醺的尘心眯着眼睛,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他知道古榕得到了好处,但并没有嫉妒,反而是为对方开心。



这些年尘心的压力其实很大,他身上背负着许多责任,常年颠沛流离,真正能算得上朋友的人几乎没有,同样很孤独。



古榕算是他的对手,同时也是少数尘心认可的人,算是亦敌亦友的关系。



现在同在屋檐下,变成了同事,关系更进一步,古榕能够变强,尘心乐意看到。



正在洗碗的苏九儿看着小院,眼睛贼溜溜的乱转,嘀咕着:“这家伙到底还有多少好东西?”



跟随宁缺一路,苏九儿知道了宁缺的不少秘密,可以说是目前为止最了解宁缺的一个人。



她实在想不明白,一个小屁孩怎么有这么大的能耐?



那些仙品,她活了那么久都没有找到过一株,对方却可以随手拿来送人,简直是豪无人性!



宁缺可没有管苏九儿如何想,拿出一本书看了一会儿,古榕身上的金光开始缓缓收敛,最终尽数融入体内。



“呼”



长长出了一口浊气,古榕的眼眸猛然睁开,眼中闪烁着明亮的光彩,过了片刻才恢复原样。



“感觉如何?”宁缺问道。



“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武魂骨龙增强了许多,就像是脱胎换骨一样,我现在都魂力达到了75级,已经不比白毛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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