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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七章 芸娘没有杀夫
来野味的,让你店子的生意好起来。”



于是,少年上了山。



他是真的对山林十分熟悉。



看起来不太像个渔民,而像是个猎户。



拿着一把破柴刀,就去打猎。



兔子不好追,野鸡也捉不到。



大一点的野物更是跑得飞快,警醒得很。



少年隔三差五的能捡一点野兔野鸡的,那是蠢死撞在他面前的小东西,他也舍不得吃,送回芸娘店里……



他喜欢看到那个脸上总是疲惫的妇人开心的笑容。



别说,杨林发现,芸娘洗了脸之后,俏脸莹白泛光,吹弹可破,尤其是一双乌黑的大眼睛,看人的时候仿佛一直在笑,让人看着就心生欢喜。



真的很好看的。



他这样想着。



……



应该是觉得这样收获不大。



少年也开始动脑瓜子。



他觉得,自己追不到猎物,是因为跑得不够快,也跑得不够稳。



于是,就来到了一座小山丘之上。



这里全是被砍断的柚树。



山下的渔民,砍断树木用来做船。



因为树木资源丰足,他们也不会珍惜,并不会齐根斩断。



砍树的时候,就选最好下手的地方动斧子。



结果,就砍成了长长短短,宛如犬齿般的树桩留了下来。



或长或短密密麻麻的树桩,从山上到山下一直铺满。



就像一个光头长了无数的癞痢,十分难看。



一般人都不愿意走进这里,因为难走,绕着走费时费力,还容易磕着碰着。



踩在桩上跳着走,一不小心就会跌倒,摔得皮青脸肿还算小事。



有可能摔断全身骨头。



别人害怕这山,觉得不好走。



少年周宏义,却是看中了这里不好走。



他觉得,山上乱石长草太多,跑起来不够灵便,是因为自己脚下不够利索。



而且,自己的反应能力,也不太够。



眼睛看到有障碍物了,就已经摔倒了,完全顾及不过来。



那几只獐子本来逃不掉的,只要他能快一点,更快一点……



想要提升在山上跑步的速度。



让脚步灵活起来,让反应更快。



还有什么地方,比这布满木桩的地方,更能让腿脚灵便呢?



于是,山林一侧,每天就能见到一个少年。



从上桩之时的生疏与笨拙,走几步摔一下。



渐渐的,就能够大步行走。



直至奔走如飞。



这个过程,足足花了一年半。



很快,芸娘那座转角小店的生意也好了起来。



因为,少年大多数时间,都能捉到野物,送到店里。



他也不愁吃食了。



相比起不饿肚子这事。



他更想看到的,其实还是芸娘的笑容。



可惜的是,里屋曾书生的病更重了,咳嗽的声音也越来越大,买药的钱也需要得更多一些。



所以,芸娘仍然每天忙忙碌碌的,晚上还是要出去缝衣服。



生活似乎并没有太多改变。



但是,少年活得很安心。



他此时已经习惯了一边飞奔一边出拳踢腿,甚至还能在奔跑失去平衡时,挥刀疾斩……



见着花鹿和獐子了,基本上不会空手而归。



这一天。



时已近午。



他背着一头香獐,在众人奇异的眼光里,走到芸娘的店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吼声。



推门进去,更是见到了几个捕快。



大吼的是隔壁的张屠户,他粗着嗓子面色沉重,只是劝道:“芸娘,现在都认为你是不忿痨病鬼曾书生殴打于你,所以就药死了他……



我是不相信的,不过,单只是我一个不相信,也是没用,还得县太爷相信才行。”



“放心,我老张这些年还存了不少银子,上下打点着,再请个厉害点的状师,总能帮你脱罪。当然,也不能白帮你……”



在四周众人或者起哄,或者怜悯,或者痛骂的情况下。



芸娘稀里糊涂的,就成了张屠户的第三房小妾。



那家小店,自然也成了张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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