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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之七剑传人》正文 第九百二十六章 百越之议
什么好处?”



岭南是有不少中原稀缺的奢侈品,甚至还有不少五金矿藏,但是对流沙来说那是一笔吃一辈子也难吃完的巨款,可对帝国来说,价值不菲,仅此而已。



相比较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时间资源,中原有的是地方更值得开发。



当然,从长线来看,价值很大,前提是这个国家能撑到那个时候。



岭南百越理论上最早在秦朝就被占领征服,可实际上真正实现了初步的有效开发,都至少要追溯到……反正在晋朝以后了。



北方游牧政权崛起,第一次衣冠南渡,江南地区才算开始变得富庶起来。



反正征讨百越这事,在古寻看来,肯定是……必须要做的,但也肯定不能现在做。



李斯眼神颇为复杂的看着古寻,对他的反问有些意外。



这个国师……只是以此为借口托词,还是真的因为这个理由才不认同征讨的百越?



李斯心里大概也知道征讨百越未必是件于国有益的好事,不过他的原则就是顺从皇帝,所以刻意忽略了个中存在的问题。



不管怎么说,打下那么大一片土地,总归不是坏事。



“开疆拓土,乃社稷之功,国师觉得还不够吗?”李斯压下心里的想法,也懒得分析什么好处,直接扣个帽子过来。



古寻完全不在意李斯拿朝廷社稷来压自己,不咸不淡的回道,“我觉得够不够不重要,重要的是,社稷本身是否满意这份开疆拓土之功。”



其余的诸多朝臣此时已经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没想到商议征讨百越的事,能把话题扯到这个地步来,他们现在十分后悔为什么不抱病请假避开这次朝会。



社稷,何为社稷?



国家就是社稷!



那么下一个问题来了,国家,又是什么呢?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不过大体上,可以说是三者加起来的结果——国君,国民,国土。



能站到这座大殿之内的,基本都是饱读百家之书的能人,所以也差不多都都知道《孟子·尽心下篇》中的那句话——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很明显孟圣的观点中,百姓是最重要的,而君王则是最不重要的。



可惜帝国实行的是法家的执政思想,不是儒家的。



古寻这句话的意思也就很明显了,他不是在回应李斯,而是在质问嬴政。



开疆拓土之功,对于皇帝来说也许足够,但对百姓来说,这功劳有意义吗?有价值吗?又是否能让他们满意呢?



李斯头顶也不禁冒出了一层虚汗,他也没想到古寻现在竟然彪悍到胆敢当朝质疑皇帝了。



民为贵,孟圣也就那么一说,实际上君主肯定才是最尊贵的啊!



朝廷管理百姓叫什么?



叫代天子牧民。



牧民啊!



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确了——百姓就是吃草挤奶,为天子创造价值的生产工具啊!



现在皇帝需要这份开疆拓土的功劳,是该考虑百姓死活的时候吗?



李斯苦笑一声,拱手向嬴政一礼,退回了队列之中,没再继续和古寻争论。



对方把话说到这份上,只有皇帝陛下亲自来对付了,他……已经不适合继续代为发言了。



嬴政的眼神透过冕旒珠帘静静的看着古寻,古寻同样看着他。



君臣二人对视了片刻之后,嬴政还是开口发话了。



他没有试图和古寻争辩什么对错利弊,而是直接很强硬的说道:



“征伐百越,朕意已决,国师不必再言罢手之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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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朕需要的,是你对此事的建议,而非意见!”



“呼……好!”古寻长出一口气,耸了耸肩,也无意和嬴政硬顶,神态轻松的回答道,“百越之地的复杂危险想必陛下很清楚了,我就不强调了。”



“总而言之,如果发兵进入百越,必须要保证后勤补给的及时供应。”



“这不仅仅是粮草的供应问题,还包括装备,衣物,供水,药物等等各方面。”



“要知道,岭南可是连一条路都不存在的地方,除非……你们把靠长时间踩踏形成的山林小路算进去。”



小路能走人,但是肯定不能过军队,而开荒的话,很费鞋。



朝堂上的一干大臣听到古寻说的内容,也是无话可说。



蛮夷之地还真是蛮夷之地啊,连条路都不修的吗!?



古寻不理他们,自顾自的继续说道,“你们常说的岭南毒瘴,其实……反正就是水土的问题,无药可医,只能靠适应。”



“至于毒虫毒蛇之类的,我手上倒是有合用的药方,不过药材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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