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年前,沈鸿修还是翩翩少年郎,他不但家世好人也玉树临风长相英俊,更是云城的才子,很多大家小姐都非常喜欢他,不少人家想要和他定亲。
但他是沈老爷子的长子,是要继承沈家的,也是未来的家主,所以亲事当然要慎重了。
那时候她和表妹一起出去玩,偶遇了沈鸿修,表妹对他一见钟情,她也自然看上了他。
那时候诗社已经成立了,诗社的成员每三天去一次诗社将手里的诗稿放在诗社的专门设立的品诗厅,让大家一起交流鉴赏。
知道了沈鸿修就是诗社的带头人,她就鼓动表妹写一些诗词来,因为表妹在这方面造诣极高,果然,表妹的诗词一出现,就轰动了诗社,也自然引起了沈鸿修的注意。
而那段时间恰巧莫云烟生病了出不了门,她就代她将诗稿都送到了诗社。
那时候诗社写诗词都不用本名,就和现在作家一样,都是有笔名的。
莫云烟的笔名是她的名字调过来的音译,叫云墨。
自然的,就和沈鸿修认识了,私心作祟之下,她将这诗稿说成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