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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入仕,我熬成了大明权臣》 第679章 永乐条约
当夜,北山殿中灯火通明。



为尽快敲定通商贸易、拿到勘合资格,足利义满的行动力拉满,连夜下令全境搜捕海寇。



尤其对马、壹岐等常年窝藏海贼的岛屿,必须重点清查。



各地守护、地头、武士皆被传令,不得敷衍,不得隐瞒,凡有劫掠大明沿海者,立即捕拿。



这道命令传下去,地方顿时鸡飞狗跳。



平日里,有些海贼与地方势力暗通款曲,彼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海贼抢来财货,地方豪强分些好处;



地方有事,海贼也能充当刀子,大家心照不宣,日子过得很有默契。



可现在不行了,上头下了死命令。



短短数日,幕府便抓捕二十余名倭寇头目,押送到大明使团驻地,交由郑和核验处置。



这些人有的在对马作乱,有的盘踞壹岐,常年出没于朝鲜、大明沿海,手上沾了不少商旅渔民的血。



被押来时,这帮满脸横肉的海寇,要么低头装死,要么还想喊冤。



郑和没有轻信幕府,命随行官员逐一审问,核查口供,又让水师中熟悉海患的军士辨认。



戚斌更是亲自过问,凡是曾在登州、辽东一带出现过的海寇,他多少都能问出些痕迹。



一番核验下来,确认这批人确是多年劫掠大明沿海的匪首,并非幕府临时抓来凑数的替罪羊。



查验后怎么处置?



自然是全部杀掉了!



为震慑东瀛朝野,立威定海,郑和当即下令,于明日京都最繁华的大街上,当众处决这二十余名倭寇头目!



消息传出,整座京都都被惊动。



次日行刑,街上人山人海。



幕府武士列阵维持秩序,大明护卫立于刑场四周。



二十余名倭寇头目被押到街心,捆缚手脚,面色或白或青,痛哭求饶,也有人吓得瘫软在地,被兵卒拖着走。



为秉承应国公不把日本人当人看的理念,郑和选择了日本最残酷的极刑甑蒸之法。



巨型蒸笼架在闹市,火焰升起,水汽翻腾。



将倭寇们往里一扔,捂住盖子。



酷刑惨烈,场面震撼,具体刑状,不必细说。



待半个时辰后蒸笼盖一掀,白气冲天,围观百姓吓得腿都软了,有人当场吐了一地。



那一日之后,京都街头许多看热闹的人,连着数日都吃不下饭。



此举彻底震动了日本上下,举国上下,百姓惶恐,武士沉默,公卿惊惧。



所有人都真切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天威不可触犯,什么叫犯大明疆土者,虽远必诛。



这句话若只写在文书上,未必有人当真。



可当二十余名倭寇头目死在京都闹市,日本上下便都记住了。



恩威并施雷霆惩戒过后,郑和见足利义满恭顺听话,做事稳妥,终于开启了勘合贸易谈判。



足利义满等这一日,等得眼睛都快绿了。



他亲自出面,与幕府重臣、礼官、财计官一同赴馆驿议事,姿态仍旧恭敬,言辞也不敢强硬。



郑和坐于上首,随行官员列在两侧,文书摊开,笔墨备齐。



大明开出的条件很明白。



日本若能长期约束境内海寇,杜绝倭患,便可开放官方朝贡贸易,颁发勘合百道,准许按期入朝通商。



足利义满听到“勘合百道”四字,心中一震。



这便是他要的东西,勘合在手,通商有门。



有了勘合,幕府便可掌控朝贡贸易,把私商、诸侯、寺社势力都拦在规矩之外。



谁能出海,谁能贸易,谁能借大明通商发财,都要看幕府脸色。



这等好处,足利义满岂会拒绝?



他几乎没有迟疑,立刻应允。



“臣愿谨遵天朝规制。”



接下来,双方订立朝贡规制,条款一条条写入宗藩文书。



其一,十年一贡,不得擅自提前,也不得逾期滥贡。



这条是为了防止日本使团隔三差五跑来“进贡”,说是进贡,实则借机贸易,若不设限,朝贡能被他们玩成赶集。



其二,每次贡船不得超过两艘,随行人员不得超过两百人。



这条更直白,来可以来,但别拖家带口,别把一整支商队塞进贡船里。



朝贡是朝贡,不是全村出海卖货。



其三,无大明勘合,不得私自渡海通商,凡私渡者,一律按海寇匪盗论处,就地剿捕,杀无赦。



这条便是把刀架在私商与海贼脖子上。



没有凭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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