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又绵延很远的木城墙令卡甘想到了一个传说,传说罗马人的狄奥多西城墙高大且漫长,莫非罗斯人的诺夫哥罗德城也与罗马的君士坦丁堡一样?
在这位草原之子的概念里,所为“城市”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如果聚居的人足够庞大,自家联盟的大帐区也算是城市。漫山遍野的帐篷依傍伏尔加河兴起,那里是牧民们贸易的集市,是可汗与祭司的居所,整个部落联盟有头有脸的人都愿意前来。
大帐区域的周边总是游荡着成群的牛羊,民众豢养的大量牲畜是大家的衣食来源,就是这些牲畜总是会把草场吃得干净,迫使大帐区每个几年就要沿河移动一次。
罗斯人完全不是那种快意自由的生活方式!
积雪覆盖了大量平坦之地,据说几个月前场地里还长满了麦子,罗斯人完成了收获,他们的仓库物资足够供养所有人生活到明年的秋季。
这群来自遥远东方的访客骑着马匹屹立于城市之下,由于信使先一步在即将冰封的伊尔门湖上飙船,将消息禀报给留里克。
一群来自东方的马客不远千里来卖行,而身边“护卫”的奥斯塔拉战士尽是举着旗帜步行,就仿佛这群异邦的访客才是上等人。
他们经过农庄,即便天冷了,无聊的民众还是跑出家门,或是远远看着这群马队,或是直接逼近一睹真容。
马匹在诺夫哥罗德并非稀罕物,同时出现大量的骑马者则是破天荒的事!
说来非常惭愧,本地斯拉夫人不懂骑术,他们把马做拉车、拉犁的使役牲畜,作用更多酷似东方的耕牛。他们当然知道骑兵的存在,无奈自己手里的马匹数量少不说个头也偏矮。
去年有外来马客卖给王公一些更好的马,据说王公已经在计划创造属于公国的骑兵部队。
可这种事与种地的大家有何关系呢?即便是收益,最大的收益人也是住在诺夫哥罗德城里的各路瓦良格人和白树庄园的家伙们。
想想好的吧!有什么事比看热闹有趣,反正生活也缺乏乐子。
鬼鬼祟祟的围观者卡甘早已察觉,一路之上他也懒得弄清个所以然,大抵是自己的队伍太过于显眼。
他并没有任何傲慢的意思,而是进入了全新的领域,对这里完全百余人在城门口列队,沿着大路排成两道人墙。
要仪仗就把仪仗工作做到极致!
这不,留里克又给了醉心于音律的爱妾诺伦表演的机会,她带着自己培训的乐师班子,集体打扮得酷似女祭司的朴素模样,带着骨笛、屁鼓在城外列队,吹奏《欢乐颂》做迎宾曲子欢迎访客。
罗斯人旗帜飘扬,白底配蓝纹,这就是他们的象征?
他们的武士皆着罩袍内附甲胄,装饰华丽考究。
华丽的外表下掩藏的绝对是凶悍,卡甘年纪轻轻也是老战士,谁杀过人,他可从眼神里看出,且看这群罗斯武士绝对个个杀人如麻!
那些金发的年轻姑娘引得他的好奇,这些女人又是吹笛又是敲鼓,合奏的曲子轻快而令人舒心,表达的意境完全与另一群赳赳武夫所流露的完全反过来。
“远方的客人,伟大的王公已经收到了你们的请求。王公许可佩切涅格使者进入城市,许可你们的领袖进入王宫细谈。请你们都先下马吧。”
说话者是一个低矮的男人,面貌与其他罗斯人有所不同。此人所言是斯拉夫语,卡甘听得懂。
即便骑兵曾被扭力弹弓打得魂不守舍,倘若骑兵军掌控在罗斯军手里,情况定然完全两回事。
拉格纳就混在禁卫军中,他也眼馋这些马,毕竟看到那骑马者傲人英姿,任何的男人都心生羡慕,想骑上去试试感觉乃至驰骋。
卡甘终于进入到罗斯公国的大城,他看到了整齐的房舍与平整的路面,甚至是排水的沟渠。
他还察觉到了集市的存在,看到了大量往来的人群停下脚步对着自己驻足观看。
让他略显失望的是,罗斯王公并没有特别气派的宫殿,这里有的只是一座大号的木屋与一批附属建筑,也许是这里并非王城的原因。
与此同时留里克早已换好衣服等待客人,他在左右两边也都是特别请来的赳赳武夫,尤其是第一旗队中身材魁梧的人拎出来,单纯盘腿坐在宫殿侧墙坐上两排,以给王公镇场子。
房舍内烛光璀璨,房顶降下三座吊灯矩阵。
侧墙的油灯座很是讲究,每一青铜灯盏下必有一白熊兽首,狰狞的獠牙是说不尽的威武霸气。
一位有着金色胡须的年轻坐在高堂,他身披一张白熊皮般非常年轻,此人不似同龄人般怯懦,言语间流露着底气十足的高傲。
王公的高傲卡甘并无不适,王公绝对是聪明的,已经点名了买马的意图。
话题直接有了突破口,尴尬对话的可能性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我乃卡甘,佩切涅格下一任可汗。我们,定然是你们最好的马匹供货商。不错,这次我奉父亲之命,直接与你们做马匹交易。”
“很好!痛快!来人啊!赐酒!”
一声令下,就有小臣奉上罗斯佳酿。那是一种鸡尾酒,所谓精酿又蒸馏的伏特加勾兑大量的蜂蜜,还要